本文整理自GBT 50493-2019標準主要起草人中石化洛陽/廣州工程有限公司裴炳安教授《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標準》GB50493修編內容解讀。
GBT 50493-2019《石油化工可燃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標準》將于2020年1月1日起實施,原國家標準《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GB50493—2009)同時廢止。
GBT 50493-2019修編主要內容:
1、標準名稱由“設計規范”改為“設計標準”;
2、有毒氣體范圍由《高毒物品目錄》中所列毒氣擴大到常見劇毒氣體;
3、增加了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系統(簡稱GDS)的設計相容性、獨立性和可靠性要求;
4、增加了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系統(簡稱GDS)應與火災及消防監控系統分開設置的要求;
5、增加了開路式(激光、紅外)探測器、噪聲探測器等內容,進一步完善了探測器的布點和布置要求;
6、增加了常見氣體探測器選用指南、GDS配置圖等5個規范性標準附錄;
7、對標準的部分章節和條款內容進行了修改和完善,取消了強制性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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