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s是英文Gas Detection System的簡稱,翻譯過來就是氣體檢測系統,即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系統。gds可燃氣體報警系統,就是可燃氣體報警檢測系統。
在化工生產裝置及輔助設施內不可避免會存在很多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釋放源。為防止可能產生的人身傷害及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保障企業安全生產,需在可能泄漏或聚集可燃氣體、有毒氣體的地方,設置氣體檢測報警儀,并將信號上傳至顯示報警控制單元。當現場存在危險時,可以及時預警。這一整套系統即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系統(以下簡稱GDS系統)。
gds可燃氣體報警系統探測器
由于GDS系統目前仍處于發展中,尚無明確規范,且現有各要求存在相互沖突。如《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GB50493-2009)中規定“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系統宜獨立設置”。但在安監總局116號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的指導意見》中又將GDS系統納入化工安全儀表系統(SIS系統)中。同時可燃氣體探測器又屬于消防部門管理,需要取得CCCF認證。
混亂的要求讓設計單位及廠家無所適從,GDS系統需不需獨立?GDS系統是否需要SIL認證?GDS系統應如何設計?這些問題目前尚無標準可參考。近期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布了新版《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標準》(GBT 50493-2019),標準中對于GDS系統進行了詳細解釋,下面我們將以新標準條文為依據,對GDS系統的設計和選擇進行探討。
規定了GDS系統的組成部分,即探測器、報警器和報警控制單元,并不包含聯動。
詳細規定了GDS系統的功能要求,GDS規格書中應明確具備以上功能。
山東如特安安防設備有限公司,專注gds可燃氣體報警系統10多年,專業生產氣體檢測報警儀、氣體報警控制單元、數據采集模塊,可實現現場檢測報警、數據實時傳輸、遠程顯示報警、歷史記錄查詢等功能。所銷售氣體報警器均為廠家直接發貨,明顯的價格優勢,完善的售后保障。